9CaKrnK06SC ski.huanqiu.comarticle滑雪引发纠纷多法院建议:滑雪场应装监控/e3pn63cna/e3pn63e1m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5日讯(记者李万祥)近些年,滑雪运动受到追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走进滑雪场,享受运动的乐趣。目前,随着《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全国冰雪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颁布,从政策支持、教育推广到基础设施建设、机制体制改革,“冷冰雪”正迎来热消费。然而,滑雪运动由于其雪道滑、速度快特性,难免会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滑雪摔倒或碰撞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滑雪引发的人身伤害纠纷案件情况。据北京二中院统计发现,近三年因滑雪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仅起诉滑雪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履行安保义务的案件约占60%,起诉直接侵权人的案件约占20%,起诉滑雪场与直接侵权人共同承担责任的约占20%。对责任范围存在争议的案件占全部案件总数的70%以上。未找到直接侵权主体的案件占10%-20%。 “这些案件中的受伤者多为初学者,受伤的往往是从事该项运动不超过一两年的人群居多。”二中院法官表示,引发纠纷的案件中,九成以上受伤者为初学滑雪者,且大部分在未接受专业指导或训练的情况下径行进入中高级雪道,从而导致其受伤或撞伤他人机率更大。据了解,北京二中院审理的因滑雪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伤亡者多为80、90后年轻人。据统计,在相关诉讼中,以上年龄段的受害人群在全体涉诉人群中占90%以上。70%以上受伤人员成伤残,除足部、腿部、臂部关节错位或骨折外,严重的甚至有造成头部骨折的,还有面部及齿冠严重受伤的。滑雪引发的纠纷往往面临举证困难,责任主体不易界定。北京二中院法官指出,因事故往往是瞬间发生,且一些滑雪场并未安装监控设备,有时根本无法找到直接侵权人。即使在滑雪者之间因相撞产生纠纷时,因滑雪运动专业性技术性强,双方亦往往各执一词,又无充分证据佐证,常常导致侵权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难以认定。北京二中院调研发现,造成上述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滑雪者技术水平有限,避险能力不足;滑雪危险因素认识不足,规则理念缺失;场所管理者、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防范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力;救助不及时,救护方式不当,等等。对此,法官提示,滑雪者要有风险意识,量力而行。根据自身实际水平选择滑雪场所,至少在通过一定训练达到安全停靠,并顺利避开其他滑雪者和障碍物的情况下才宜考虑到不同雪道进行体验。此外,应学习一些急救常识,对受伤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应有一定程度了解。同时,发现他人受伤时应及时报告雪场工作人员或采取必要救助措施。法官同时指出,滑雪者要严守各项规则。除了解滑雪运动本身的规范,知道并适用相关通行、避让的规则外,还应了解所在滑雪场的环境设施和管理制度等,特别是关乎安全的地势、雪质、天气、人群密度以及信号牌、指示牌和警示标志等。滑雪者还要作好安全防护准备。首先应佩戴必要的适宜的护具,包括头盔、护甲、护膝、护腕等,所用装备亦应齐备,如雪杖等。如自己购买滑雪装备的,一定选择正规生产厂家和正规销售渠道,以确保质量。对于滑雪场经营管理者,法官建议,应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场所内设置明显提示牌,介绍雪场相关情况,提示滑雪运动注意事项,警示相关应急措施。组织人员定时巡视,特别是易出现危险和事故多发的重点位置,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现场应有专门救护人员,准备充分救护用具和药品。可能情况下,设置救援绿色通道,防止因延误救治而导致伤情加重。1485609660000责编:haojiuchen中国经济网148560966000011["9CaKrnK06Sd","9CaKrnK06Sh","9CaKrnK03W6"]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5日讯(记者李万祥)近些年,滑雪运动受到追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走进滑雪场,享受运动的乐趣。目前,随着《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全国冰雪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颁布,从政策支持、教育推广到基础设施建设、机制体制改革,“冷冰雪”正迎来热消费。然而,滑雪运动由于其雪道滑、速度快特性,难免会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滑雪摔倒或碰撞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滑雪引发的人身伤害纠纷案件情况。据北京二中院统计发现,近三年因滑雪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仅起诉滑雪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履行安保义务的案件约占60%,起诉直接侵权人的案件约占20%,起诉滑雪场与直接侵权人共同承担责任的约占20%。对责任范围存在争议的案件占全部案件总数的70%以上。未找到直接侵权主体的案件占10%-20%。 “这些案件中的受伤者多为初学者,受伤的往往是从事该项运动不超过一两年的人群居多。”二中院法官表示,引发纠纷的案件中,九成以上受伤者为初学滑雪者,且大部分在未接受专业指导或训练的情况下径行进入中高级雪道,从而导致其受伤或撞伤他人机率更大。据了解,北京二中院审理的因滑雪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伤亡者多为80、90后年轻人。据统计,在相关诉讼中,以上年龄段的受害人群在全体涉诉人群中占90%以上。70%以上受伤人员成伤残,除足部、腿部、臂部关节错位或骨折外,严重的甚至有造成头部骨折的,还有面部及齿冠严重受伤的。滑雪引发的纠纷往往面临举证困难,责任主体不易界定。北京二中院法官指出,因事故往往是瞬间发生,且一些滑雪场并未安装监控设备,有时根本无法找到直接侵权人。即使在滑雪者之间因相撞产生纠纷时,因滑雪运动专业性技术性强,双方亦往往各执一词,又无充分证据佐证,常常导致侵权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难以认定。北京二中院调研发现,造成上述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滑雪者技术水平有限,避险能力不足;滑雪危险因素认识不足,规则理念缺失;场所管理者、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防范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力;救助不及时,救护方式不当,等等。对此,法官提示,滑雪者要有风险意识,量力而行。根据自身实际水平选择滑雪场所,至少在通过一定训练达到安全停靠,并顺利避开其他滑雪者和障碍物的情况下才宜考虑到不同雪道进行体验。此外,应学习一些急救常识,对受伤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应有一定程度了解。同时,发现他人受伤时应及时报告雪场工作人员或采取必要救助措施。法官同时指出,滑雪者要严守各项规则。除了解滑雪运动本身的规范,知道并适用相关通行、避让的规则外,还应了解所在滑雪场的环境设施和管理制度等,特别是关乎安全的地势、雪质、天气、人群密度以及信号牌、指示牌和警示标志等。滑雪者还要作好安全防护准备。首先应佩戴必要的适宜的护具,包括头盔、护甲、护膝、护腕等,所用装备亦应齐备,如雪杖等。如自己购买滑雪装备的,一定选择正规生产厂家和正规销售渠道,以确保质量。对于滑雪场经营管理者,法官建议,应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场所内设置明显提示牌,介绍雪场相关情况,提示滑雪运动注意事项,警示相关应急措施。组织人员定时巡视,特别是易出现危险和事故多发的重点位置,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现场应有专门救护人员,准备充分救护用具和药品。可能情况下,设置救援绿色通道,防止因延误救治而导致伤情加重。